又一地发文,中药饮片可开架卖
近日,福建福州市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就零售药店的发展提出了11项鼓励政策。

(图片:截取至福州市人民政府网)
其中,《意见》第10项明确,“允许连锁门店(同样适用于单体零售药店)经营少量药食同源、滋补中药材以及地方习用的单味中药饮片开架销售。”

(内容截取至福建福州文件)
要知道,按照“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现今福建福州提出可开架销售中药饮片,无疑是对药店经营的放开。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意见》,单体药店也可以开架销售这些中药饮片。
同时,按照《意见》,药店开架销售这类中药饮片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经营该类品种可以不设中药斗柜,但要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上标注“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其二,应配备一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执业中药师从事药学咨询和质量管理工作。
药店卖这些饮片,无需处方
其实,福建福州市放开中药饮片的销售,也不是个例。早在一个月前,甘肃省发布的《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也提出了类似的鼓励措施。

(图片:截取至甘肃省药监局)
甘肃省意见提出,“支持药食同源产品开架销售。允许进入药食同源目录的精包装中药饮片可不凭处方开架销售。”
对比福建福州政策来看,甘肃省放开的尺度更大,不仅可以开架销售,而且还无需处方。
部分饮片开架卖,将全面放开
此外,从国家药监局在这方面的回复来看,部分中药饮片开架销售也是迟早的事。
去年10月15日,国家药监局就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药食同源目录范围内中药饮片单品允许开架销售的提案”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图片:截取至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谈到,对于药食同源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本着既方便群众购买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
如果仅是简单的净制、切片、包装,且包装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内容中“中药材”进行分类、管理,药店可开架销售,群众在药店选购时无需处方即可购买。